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章程。选手所犯的任何错误都会导致被取消参加“泰山景区杯”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大赛的资格。
一、参赛资格
1.必须是未婚女性,17岁至28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
2.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4.必须没有与任何代理机构签订任何代理合约。
二、大赛规则
1.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和接受任何所收到的申请。
2.在任何情况下,裁判的裁决都是最终的且不回复任何询函。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本规则章程的唯一解释权。大赛组委会的决定将是最终的且具有法律效率的。
4.如果任何选手或获胜者不能兑现自己的承诺或不能遵守大会的规则章程,大赛组委会将完全有权力取消她作为参赛候选人或获胜者的资格,且她将被要求马上自觉地离开竞赛举办地。
5.在大会举办期间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所丢失的任何钱财不负任何责任。
6.在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应对参赛者所发生的事故负责。
7.如果有被取消参赛资格或在决赛中参赛选手申请弃权,大赛组委会拥有拒绝或更换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大赛选手的权力。
8.如果任何获胜者不能兑现依照大赛规则章程所作的许诺,且不签订获胜合同,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其头衔并收回所有奖金,并把奖项颁给第一或第二个亚军。
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 参赛者必须于大赛组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到达竞赛举办地??[泰安]市。
2. 参赛者从到达大赛举办地时起至大赛盛会结束时期间,言谈举止要得体。
3. 参赛者在大赛期间时刻愿意服从和遵守安排愿意参加组织者要求参加的所有盛大集会,除非提前向大会组织者书面提出申请,否则不可找任何借口不参加。
4. 参赛者同意并允许组织者有全权使用选手的所有相片以及在大会期间所拍摄的所有的照片,同意并允许组织者有权为了宣传目的在任何公众媒体上使用。在这种情况下,竞赛者的相片将不再归还其本人。
5.参赛者在大赛组委会的提前通知下,与大赛组委会的宣传人员一起进行时装分工旅行,参加商业推广宣传活动或拜访慈善组织机构等。
6.参赛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竞赛的宣传和推广活动,在电视、广播、时装表演等任何媒体上亮相。
7.参赛者在竞赛期间不可接受任何私下的约会和雇用,不得未经大赛组委会的批准接受新闻记者或媒体的采访、拍照。
8.参赛者必须积极认真的参加大赛组委会安排的训练。
9.参赛者须与正式参赛表格一起提供3张明信片大小的照片(特写头像、半身像、全身像各一张,统一规格为7寸,彩色黑白不限。),这些照片不再归还其本人。大赛组委会有拒绝参赛申请且不返还相片的权力。
10.参赛者应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突发事件的消费,如交通费、行李费等。
11.参赛者有义务按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在决赛结束在山东赛区举办地多呆几天以参加大赛组委会在决赛后安排的各项活动,如个人展示或商业推广活动等。
12.没有组委会的安排,参赛者在全部竞赛活动结束后2天内回到其生活所在地。
四、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赛冠军职责
1.她将被大赛组织委员会任命为大赛组织委员会高级主管,在大赛组委会的监督下自获胜之日起任期一年。
2.如果没有大赛组织委员会的唯一授权,她不能在其后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她的头衔用于商业开发。
3.在担任大赛组委会高级职务的一年期间,她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能有任何不合法、不道德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在组织者看来有损该头衔或大赛的行为。
4.如果没有大赛组织委员会的提前书面同意,她将在获得分区赛冠军头衔后的12个月之中不可参加任何女性竞赛或类似的比赛。
5.她必须委任大赛授权组织者山东旅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她的高级经纪人并且代理她在担任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大赛冠军12个月期间的收入并收取60%的代理费,包括无论是各种商业目的的个人展示、广告、拍照、商业推广、影视摄制等公司承担的项目和活动。
五、如果被选为“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大赛冠、亚、季军及获得单项奖,大赛组委会承诺按以下规定用人民币支付给获胜者奖金
冠 军: 人民币:20,000元(或实物)
亚 军: 人民币:10,000元(或实物)
季 军: 人民币:6,000元 (或实物)
单项奖获得者(每人) 人民币:2,000元 (或实物)
参 赛 选 手 声 明
姓名 手机 宅电
(姓) (名)
单位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住址
作为以上所提到的参赛者,我特此宣布并同意我已阅读而且了解前面的内容,并且同意在符合主办者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参加即将到来的“泰山景区杯”2007第十四届世界旅游小姐年度皇后大赛山东赛区暨首届山东旅游小姐大赛,并且同意遵守作为最终裁决的裁判的决定。
选手签名 日期
见证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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